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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版七年级历史(下)教学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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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从所见到的文献记载中,认为军机处成立于雍正七年;经过“军需房”、“军机房”、“军机处”三个发展阶段。正是这三个阶段,体现了这一非正式的、办事无陈规、直接办理皇帝交办事件的机构,由于利于弄权、又有效率而深得皇帝信用,从而所付予的职能范围不断扩大,由原先单纯专办西北军需,扩展为统办西北军务,进而推斥和取代内阁成为“枢廷”的三级阶梯。为了说明问题,特分以下诸问题论证:
  (一)军机处成立于雍正七年六月初十日(1729年7月5日),当时的各称谓“军需房”。
  在“雍正八年春”为内阁中书,并当过“军机处协办”,经过亲身“前后十年目睹”的叶凤毛,于乾隆三十年(1765年)著有《内阁小志》一书。书中说到军机处的沿革,有一段十分清楚的话:“时西北两路出师征策妄(注:指准噶尔部首领策妄阿拉布坦),户部别立军需房,司官翁藻主之。于是,袭其称,亦曰‘军需房’。渐易为‘军机房’,渐又以‘房’为‘处’。”
  这就是当时、当事官员记述如何成立军机处的始末情况。在这里,叶氏把军机处这一机构的来龙去脉交待得一清二楚:户部军需房建立在前,袭用户部军需房之名而建立大内的军需房在后,尔后大内军需房更名为军机房、军机处。
  为密筹西北军需所建立的户部军需房,系“定议于雍正四年(1726年)”。后因“是以经理二年有余,而各省不知有出师、运饷之事”的慎密长处,使得胤禛于雍正七年(1729年)六月癸未(初十)下谕,令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蒋廷锡,建立了军机处的前身军需房:“两路军机,朕筹算者久矣。其军需一应事宜,交与怡亲王、大学士张廷玉、蒋廷锡密为办理。”关于大内的军需房的办公处所,不在户部,是在大内的隆宗门内、乾清门外西偏,就是以后军机处的地点。对此,与叶凤毛同时为内阁中书,也曾入值军机处的席吴鏊说:“雍正中,以边事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后又谓之军机房,领以亲王、大臣。”《清史稿•军机大臣年表》亦持此说。
  二、雍正八年(1730年)是改军需房为军机房的时间。
  由于军机处不是正式的机构,是因皇帝的一句话而设立、而演变,所以官方文献和私人著述均无详细交待。故而留给后人许多疑团。笔者在求证八年说的根据中,悟出雍正八年(1730年)是军需房改称“军机房”的时间;而这一变化,是由办理“军需一应事宜”扩展为统办西北用兵的军机故。以下数则材料,正好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第一,以实物资料说,有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汉军机处档案总册》一本。该档册首页记载:“雍正自八年始设军机处,所以各种折档,俱自八年始存。”此语说明,军机处档案开始于雍正八年;该档册所记裁的档案,始于雍正八年八月,止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属档案目录,显系在清理军机处档案中形成的登记该处汉文档案的总目;同时说明,在雍正八年以前的军需房期间,因属初创阶段而未留存档案,更未建立归档制度而已。
  第二,从清朝政典《光绪会典事例》看,有乾隆上谕一则:“第自雍正八年设立军机处以来五十余年,所有谕旨、批奏事件,未经发钞者尚多。著先将乾隆四十年(1775年)以前军机处年存档案,令该馆(按:指方略馆)总裁、纂修等祥晰查阅、裒辑,以昭典核。”看来,弘历是为纂修回部、金川等《方略》,而对军机处在初创阶段所存缺陷的批评。上述《汉军机处档案总册》,显系应此道上谕而进行档案的清理,并在这一过程中所形成。所以说,该档簿上的八年说,应该发源于此谕;它绝对不具有记载军机处设立时间的档案作用。这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与上述材料相印证,有当时的当事人的记述。自雍正七年至乾隆十四年(1729至1749年)当了二十年的军机大臣的张廷玉写道:“(雍正)八年四月,……命廷玉与大学士马尔赛、蒋廷锡办理一切事务。”张、蒋二人是第一任军机大臣,而马尔赛则系八年“五月丁卯以世袭一等公、武英殿大学士,命与张廷玉、蒋廷锡详议军行事宜。”胤禛在张廷玉任军机大臣一年零四个月后的雍正八年十月,对于张的政绩作了高度评价:“自简任纶扉以来,祗遵朕训,仰体朕心,……赞襄机务,公正无私,填重周详,事事妥协,至诚之悃。”
  这三方面的材料说明:与办理“军需一应事宜”的军需房不同,在雍正八年以后已发展为“详议军行事宜”的“办理一切事务”的军机房,实现了以“赞襄机务”为任务的转变;而且有办理“各种折档”和“所有谕旨、批奏事件”等具体工作了。
  (三)雍正十年(1732年)定名为军机处。
  雍正十年三月,最后定名为“办理军机处”,并颁给印信。下面这则记载,具体说明由雍正帝授意、经内阁讨论后报皇帝批准定名并铸印的过程:“大学士等遵旨议奏:办理军机处密行事件,所需钤封印信,谨拟用‘办理军机印信’字样,移咨礼部铸造,贮办理军处处,派员管理,并行知各省及西北两路军营。从之。”
  在这一引文中,两次出现“办理军机处”一称。笔者认为,前者是雍正帝交议中的用语,后者是大学士借用皇帝的话。故所以二者都不具有机构名称的意思:仅仅是指“办理军机的那个地方”这样的含意。因此才会出现以“办理军机印信”这样不含机构名称、只指所办之事,即在上引交议上谕“办理军机处密行事件所需钤封印信”十五字中,取其两端的印文。但是,自此之后,也就习以为常,相因称之,“至乾隆初,边事息,军机房不废”,并使制度得以完善,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以“办理军机处”载入《大清会典》而成永久之制,亘存于有清一代,凡一百八十年。
  二、关于清军机处机构述略
  有关军机处的情况,因无多歧见,故就其大略,分职官、职掌、制度三个部分以明其梗概。
  (一)军机处的职官。
  军机处仅设有军机大臣、军机章京二职。
  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雅称“枢臣”。其名额向无定员,多寡任皇帝所欲。从《清史稿•军机大臣年表》看,初仅三人,后增至四到八人,最多时竟达十一人。他们中虽因品秩、年资之别,常以品崇、资深者为“领班”而被誉为首席、首揆、揆席;其实,无首长、互不为属,各自办理皇帝交办事宜而单独向皇帝负责。其任用,均系皇帝的个人好恶,开始时在大学士中、后增至在六部尚书和侍郎、院寺堂官中特简,少数也有在军机章京中升任的。据说还有亲王不能入军机之“祖制”,事实是第一任军机大臣中即有怡亲王允祥,以后也还有几位亲王入值的。军机大臣的全称叫“军机处行走”或“军机大臣上行走”;初入者,还常加“学习”二字,如“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军机处学习行走”。经试用一段时间后,不合格者“开去”,合格者去除学习二字。总之,“军机大臣,惟用亲信,不问出身。”
  军机章京(按:章京二字,系满语,意为官儿),俗称“小军机”,亦称“军机处司员”。在开初阶段还称过“军机处协办”,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始称“军机处司员上行走”,四十五年(1780年)一律改称“章京上行走”。其员数,始无定额;至嘉庆四年(1799年)定为满、汉各十六人,内分满、汉各八人为一班,每天以两班儤值。其任用,以“人品端方”、“年富力强”、“字画端楷”,并能“办事慎、密者”为条件,开初在内阁中书中选用,后增至六部、院寺司员中保送,经军机大臣考试录取后“引见”,由皇帝传补。其任务,专办文稿和记录档案。
  (二)军机处的职掌。
  综观军机处的全部活动,它的职掌基本上可归纳为办文牍、备顾问二项。
  办文牍,包括处理上之下行的皇帝谕旨和下之上行的官员奏折。皇帝所降的特旨和因官员所请而降的谕旨,包括明发上谕和寄信密旨,均由军机处承办:或承旨撰拟,或记档留存,或封发密寄,或发内阁传抄。官员奏事,原来的制度分题、奏二途:“公事”用“题本”,“一己私事”用“奏折”,均由内阁承办。自军机处设立后,奏折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并逐渐取代题本。奏折虽直达御前,由皇帝亲自开拆、阅读、批示;但经皇帝批示后的“朱批奏折”,每日寅、卯二时发军机处录副存档,再把原折封发奏事官员遵办。上述对于谕旨和奏折的处理,就是所谓“一切承旨书谕及办理各件,皆关系机要,此与前代所称‘平章军国重事’相仿”。
  备顾问,包括所有皇帝交议事件提出建议。其中诸如大至施政方案、军事方略,小到官员任免、奖叙、参劾、惩治等事,陈述自己的见解。甚至皇帝进住圆明园和热河避暑山庄,以及狩猎、出巡、祭祀等活动,亦必须令军机大臣扈从常侍,以备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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