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长辈的责任,也是权利。这样一来,在“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中,老师有权利有义务;但学生只承担义务,不讲权利。因此,“尊师爱生”忽略了学生的权利。
我们对一些忽视学生权利的做法已经视为正常自然,而且这种观念早已深深积淀于意识深处,以至于习惯成自然,见怪不怪了。尊重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可以显示教育的人情味和人性化色彩,有利于促进民主、平等的习惯意识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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