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部门会议的召开应在部长会议之后的一周之内召开;
5、全体会议的召开在有应由全体成员决定的要事的情况下召开;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四十一条 有关考勤的规定
1、每次大型活动和会议的召开秘书处都要做好考勤的工作,对无故缺席的干部给予相应的惩罚。
2、干部应按时参加活动和会议,如有要事而不能出席的要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理由。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四十二条 有关奖励的规定
1、秘书处为每个干部建立干部档案,记录每次活动的工作表现,以此进行干部工作考核,作为评选优秀干部的参考条件;
2、对优秀的干部进行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3、对能够及时向本会提出宝贵意见的干部或其他会员,并且该意见对本会的工作有改进作用的,都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第四十三条 惩罚的有关规定
1、对干部的处罚有:警告;通报批评;留会察看;除名。
2、干部在活动中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通报批评,三次的留会察看,
在察看期间观其表现决定撤消惩罚还是除名。
3、干部受到学校处分以上的,给予在本会除名的惩罚。
第九章 协会章程修改制度
随着工作的深入,该章程的有关规定也要与时俱进,因此,在有必要对章程进行修改时由临时组成的章程修改委员会进行修改。章程修改委员会由部长以上的干部和平时表现积极的会员组成。
第四十四条 章程修改程序
1、提案
2、开会讨论
3、投票
4、通过或否决
5、提案须在社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修改程序的有关规定
1、章程修改提案的提出可以在各项会议中由本会成员提出,在当次会议投票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讨论,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通过则纳入以后的会议日程;
2、章程修改委员会对提案提出修改的条例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可以对提案的说法进行改动或补充,以使修改后的章程更加完善;
3、由出席章程修改会议的成员进行投票,采取不记名投票。修改的条例要经过会上三分之二或以上的票数通过才有效。
第十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改组、更名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委会提出终止议案,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议案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八条 本协会经华中科技大武昌分校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上交学校。
第十一章 附则(www.qidian55.com)职业规划专题组推荐。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职业规划协会。
第五十二条 本会会长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规章制度。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自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起生效。社团拥有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
,大学生职业规划协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