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十条:学校设副校长、校长助理1-5名。由校长提名、市教育局考察、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党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后,由校长聘任报局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有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德育管理
第十三条:以培养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依据《中学德育大纲》、《中小学德育操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规程,全面开展学校德育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以党总支、校长室、政教处、工会、团委负责人及班主任代表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政教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德育工作,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负责教职工的德育工作绩效考核和学生的思想品德评定工作。
第十六条:校关工委、团委、学生会通过班团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及民主法制教育,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七条:班主任是德育工作的直接实施者,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德育工作,教育本班学生认真贯彻《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八桥中学学生一日常规》,将规范内化为学生自觉行为。
第十八条:各学科课程教学有机渗透德育,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之中,认真落实本学科的德育任务,思想政治课教学必须发挥主渠道作用。
第十九条:营造学校德育氛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歌、校训、校风对学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建立家长学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建立学校德育基地,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增强教育合力。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法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齐、上足、教好各门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第二十二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广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二十三条:建立由分管校长、教务处、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班主任组成的教学管理体制。
1、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课时计划,认真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按《镇江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扬中市中小学教师教学五认真细则》和《八桥中学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等做好教师的考核评估工作。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按学科设置教研组,各年级设年级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贯彻落实学校各项计划和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3、教研组下设学科备课组,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充分发挥备课组教师集体智慧,提高教学质量。
4、班主任负责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有协调本班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关系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加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以研促教,增强“科研兴校”、“科研兴教”意识,形成“组组有课题,人人都参与”的研究氛围,鼓励教师认真学习理论,从改进课堂教学入手,在提高课堂的教学艺术性和效果上多动脑筋,以寻求课堂教学最优化的途径和方法,并对有杰出贡献的教师予以奖励。
第二十五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鼓励教师加强师德修养,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专业学历文化进修、信息技术的学习与考核,严格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开展拜师结对活动和说课、评课、“三字一画一话”、教学大比武等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抓好“135工程”、“青蓝工程”、“名师工程”和各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管理。
第二十六条:抓好学额巩固工作,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流生,确保初中学生巩固率、毕业率达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