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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仲马和《美食大辞典》(1)

08-08 11:49:55浏览次数:135栏目:留学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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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热爱美食的大仲马当然对葡萄酒和香槟非常钟情,他就在《美食大词典》中指出 “葡萄酒是一餐的智慧部分”,香槟是他创作的文思之源。大仲马对香槟区葡萄酒的影响发展也有精辟记述,他认为香槟的美酒在十三世纪以前并未被认知。当波西米亚国王温瑟斯劳斯(Wenceslaus)1397年到兰斯谈判协约时,发现这里的葡萄酒如此美妙,每天都要喝上三到六次。国王沉溺于美酒之中,以至将谈判延续了两年多。大仲马指出,温瑟斯劳斯国王离开香槟后,“香槟的声誉由此开始” .香槟走向世界的过程充满了传奇。当时法国处于欧洲文化的交流中心,欧洲各国皇室贵族来往密切,联姻封爵。伴随这种密切往来的是皇室贵族之间的饮食互动,相互供奉食品美酒是其中一个部分。

www.qidian55.com   该书背景知识介绍

  大仲马(Alexandre Dumas père),一八零二年出生,一八七零年辞世。用“著作等身”来形容他一生的著述都有些对不起他。迄今,译成汉语的不过《三剑客》、《黑郁金香》、《基督山伯爵》区区几种。而Michel Lévy frères et Calmann Lévy版的《全集》收了他的作品三○三卷,这还远非搜罗殆尽。大仲马自称他的文学创作有四、五百卷之多。

  据说,他对拿破仑说过他的作品多达一千二百卷。他的《我的回忆》 (Mes Mémoires)从一八五二年出到一八五四年,煌煌二十卷才从童年写到一八三二年作者三十岁。难怪,他的传记作家面对传主浩瀚的作品世界——戏剧、短篇小说、长篇历史小说、 传奇、游记、回忆录——无一例外都有着无从下手的困惑。

  除个别作家,如安德烈。莫洛亚(André Maurois)外,大多数研究大仲马的文学批评家都有意或无意地漏过了作者生前写就的最后一部著作——《烹饪大辞典》(Grand Dictionnaire de Cuisine)。这一出版于一八七三年,即作者辞世后三年的烹饪巨编,就连一九一○至一九一一年问世的《大英百科全书》著名的第十一版介绍大仲马的文章中,竟也只字未提,好像大仲马生前从来就没有写过它一样。但当年,巴黎所有著名的餐馆曾是怎样地翘首以待着那个“写作使其富有,耽吃使其贫困”的文学美食家呵,因为大仲马的光临代表了对大厨们手艺最高的恭维。

  尝有评家诟病大仲马的“多产”,认为大部分挂着“大仲马”标签的作品均是他的合作者代为操刀之作,他的作品存在着大量失实之处。西谚有云:“荷马有时不免打盹。”这也难为了大仲马。况且,他丰富的想像力和高超的叙述技巧深得同时代的大文人的欣赏也就够了。写《金银岛》的史蒂文森放下大仲马,心里竟有说不出的哀伤,因为“这世界对我来说再没有任何地方能像这些书页这么迷人了”;写《名利场》的萨克雷读《三剑客》竟至废寝忘食,足见大仲马的魅力。那么,从一种宽容的阅读心态来看,这样一部技术细节与诗意相交织、科学与假科学相遭遇、轶闻趣事与平实描述相混合的烹饪巨编,也就不必要求它事事非与今天的真实相吻合了。大文人、辞典编纂家约翰逊博士(Dr. Johnson)对辞典有过妙论: “辞书如钟表,最糟糕者也强过没有,而最精良者也不能指望它总是走得准确无误。”(Dictionaries are like watches, the worst is better than none, and the best cannot be expected to go quite true.)想想看,大仲马连为自己设计的纪念章上的出生年月日都错得一塌糊涂,即使想对这样的人来个求全责备,怕也一下子鼓不起三剑客般的勇气,于是只好顺从地依着“趣味”这一知识最好的向导的指引,乖乖走进他为我准备好的由一个个词条烹制成的美味的精神盛宴。

www.qidian55.com   狗肉源考:

  大仲马讲完了法国盛产苹果之地及苹果的分类后,转述了博那丁(Bernardin de Saint-Pierre)对诺曼底省苹果树起源的解释:维纳斯女神从阿基利斯的母亲、美丽的海女神忒提斯(Thetis)眼皮底下拿走了奖励美丽的苹果。无缘参加选美的忒提斯决心报复。一天,维纳斯下凡来到高卢人(the Gauls)辖下的海滨,寻找艳丽的珍珠打扮自己。一个海神的侍从从岩石上盗走了她放在那儿的苹果,然后把它交给了海女神。忒提斯立即将苹果的种子种在了附近的乡野以此永远铭记她的复仇与胜利,这就是凯尔特的高卢人(the Celtic Gauls)会有那么多的苹果树并且当地的少女会那么美丽的原因。这样的文化诗意奠定了这部辞书的可读性。

  今天,在大多数西方人的眼里,吃狗肉被视为是十足的野蛮人的行径。大仲马却指出了它的西方起源,称得上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乐得我一个爱吃狗肉的人想像之中五体投地把大仲马立即当成了忏悔胃口邪恶的庄严神父,这辞典也立即变成了我饮食赎罪的庄严教堂。大仲马在“狗肉”一条里指出亚洲人、非洲人、美洲人全吃狗肉。其中他谈到中国人养狗、用蔬菜喂狗的奇怪习惯。他谈到狗肉在当时只是皇室桌上的珍肴,而平民百姓只有眼睁睁瞧的份儿。想想昔日皇室宴、今上百姓桌的狗肉,不免涌起今昔之慨。

  当年大名鼎鼎的库克船长(Captain Cook)生了一种怪病,亏得狗肉汤救了他的命。罗马博物学家普里尼(Pliny)说烧烤的小狗味道好极了,常被人拿来祭神用。大仲马更引述了公元三世纪希腊作家波非罗斯(Porphyrus)对于吃狗肉习俗源起的解释:有一天,献祭用的狗肉有一部分掉在了地上。祭司顺手捡起来想把它放回到祭坛上,不料热腾腾的狗肉烫了他的手。情急中出于本能,他把手指伸进嘴里,却意外地发现指头上的肉汁味美之极。祭神仪式结束后,他迫不及待吃掉了一半狗肉,并把剩下的带回家给老婆尝尝。从此以后,每当祭神完毕,夫妻俩总要好好美餐一顿,大快朵颐。隔墙有耳,狗肉好吃的滋味不胫而走,结果一发不可收拾,是人都想品味品味,于是乎 烤狗肉很快便风靡了希腊。

  大仲马毕竟是大仲马。普普通通的题材到了他的手里就会变得趣味盎然,就像他的妙手之炊——有一次,家里的厨子不在,他竟能用大米和剩下的几个西红柿满意地打发了十来位客人。乔治"桑在一八六六年二月三日的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 “大仲马做了整整一餐饭, 从汤到色拉!八九道极美的菜。”

  他为我准备好的由一个个词条烹制成的美味的精神盛宴。

  流动的美味

  回到辞典,就是淡者如“水”,他也写得津津有味,真真是智者乐水。大仲马谈水先点出自己“已有五六十年只是饮水”,笔锋一转,他说,喝葡萄酒的人从葡萄酒中所体验的乐趣,哪能敌得过他从一杯沁凉的、未被污染的纯净泉水中得到的乐趣。他声称一个品得出水的滋味的人完全配得上美食家的雅称。外省人路经巴黎,总是抱怨塞纳河水有多么糟糕,大仲马强压着怒火为塞纳河辩护:“塞纳河为解两百万不知感恩之人的渴已变得疲惫不堪。”塞纳河清澈、轻盈、味道纯正、饱含氧气的水质是其他任何河水都无法相比的。

  善于讲故事的大仲马更来了兴头,他不失时机地讲述了一个托钵僧与水的故事:僧侣、修士们从来没有真正爱过水,在他们的心目中,水不过是“乏味的液体”(dreary liquid)。

  一个方济会的修士总是殷勤地造访主教的厨房。一天,主教举行盛大晚宴,修士碰巧来到主教辖区。主教向聚集的众人介绍了修士。

  这时候,几位女士高声叫道:“主教大人,为什么不捉弄捉弄修士让我们开开心。把他叫来,我们给他漂亮的一瓶清水,装作是献给他一瓶上好的白葡萄酒。”

  主教经不起磨也就答应了。于是人们当场在一个空瓶里装满了清水,把瓶子贴好标签,叫来了托钵僧。

  “兄弟,”女士们说,“为了主教和我们的健康请喝下这酒吧。

  聪明的托钵僧立即识破了她们的把戏,他不露声色,声音里充满了虔敬道:“主教阁下,我不会就这么喝了它,你还没为这琼浆玉液赐福呢。”

  主教说:“兄弟,这大可不必了。”

  “不,主教大人,以天国所有圣徒的名义,我恳求你赐福。”

  女士们开始交头接耳,最后她们也帮着恳求,主教只好答应了她们。

  修士叫来仆从,微笑地对他说:“香槟,去把它拿回教堂,方济各会的修士还从来没有尝过圣水呢。”

  好一个聪明的托钵僧。

  大仲马谈“茶”也谈得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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