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摄像机要求
□数码摄像机,品牌及型号 台数 ;
□模拟摄像机,品牌及型号 台数 。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 分钟,并制成□DVD □VCD □ ,数量 碟。
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 。
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 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
4.
5.
三、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 小时;
拍摄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拍摄起始地点 。
五、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乙方 。
(二)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可附页)。
(三)甲方要求延长拍摄时间的,另外加付 元/小时拍摄服务报酬。(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四)甲方超过约定日期 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五)在本约定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六)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七)乙方必须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八)使用模拟摄像机拍摄的影像制作成DVD、VCD或录像带后,影像质量逊于原像带。
(九)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十) 。
六、违约责任
,杭州婚礼庆典服务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