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无研讨、交流记录或记录马虎,每次分别扣2分或1分;
编造、补记学习记录的,发现认定1次,扣2分。
(3)本处室个人选学、自学情况,占20分。主要考核个人学习计划制定、学习笔记和撰写论文、学习心得体会情况。
无个人年度学习计划或年度学习计划制定马虎的,低于80%的扣10分,低于60%的扣15分。
有学习笔记且学习笔记经认定基本反映个人自学事实的人数不低于80%,低于80%扣2分,低于60%扣4分,以此类推;
个人独自撰写论文或学习体会文章的人数不得低于80%,低于80%的扣2分,低于60%扣4分,以此类推。
(4)本处室人员参加全局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占20分。考核出勤情况。
每次参学人数(因公请假获准的除外)不低于应学人数的70%,低于70%扣2分,低于60%扣4分。每年参学人次(除易地外出人次)低于应参学人次70%的扣2分,低于60%的扣4分。
(5)对处室人员学习组织考试,由局统一部署和安排,占30分。
(6)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110分以上为优秀,109―90分为合格,89―80分为基本合格,79以下为不合格。被评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处室,年度效能建设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达标;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年度效能建设不得评为达标和被评为文明处室。
对上述第(1)、(2)、(3)的考核评分,以各处室自查评分为主,并提供检查的材料、台账等,党办抽查核定;对第(4)、(5)条的考核评分,由党办直接具体组织。
2、对个人的考核
实行分级考评负责制,考核和考试相结合。对个人学习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其标准见附表)。个人考核具体工作,党组中心组成员由党办承办,其他人员由各处室承办。其中对工作人员参加全局教育活动的考勤和全局考试由党办负责。考核等级的评定工作,中心组成员由局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党组认定。其他人员由各处室初评,党办和局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和认定。
3、省局每年在对处室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出2―3个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处室和12―15名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荣誉(对个人适当发放学习奖金予以鼓励)。经局学习型机关创建小组确认后,分值分别取处室前4名、个人取前20名,作为向党组推荐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先进的候选处室和人员。其中中心组成员(处级干部)个人先进3名,其他处级及处以下人员17名。
(二)调研情况的考评
1、凡列入《调研立项书》的项目,均列为省局行政效能督查事项。作为年底处室工作交流和处级干部述职的主要内容和考核评比依据之一。当年度不申请调研项目的,经批准已正式立项但没有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的,有关处室项目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2、未承担立项调研任务的处级干部(含处级非领导职务),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或学习论文,考核调研报告或论文为主,既未完成调研报告又未完成学习论文的,年度干部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对机关各处室的调研报告和处级干部(含处级非领导职务)撰写的论文,省局于当年12月底组织优秀调研报告、论文评选。每个处室推荐不超过3篇,由局评选优秀调研报告、论文10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
www.qidian55.com 。对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予以奖励(评选的组织机构和评选奖励标准另行制定)。4、省局把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调研作为干部能力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省局机关党办和办公室要分别为处室、个人建立学习、调研工作档案,其考核情况转人事处提交党组作为工作人员考核评优、职务升降、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省局视情况把评选的优秀调研报告、论文编印成《江苏省气象局优秀调研报告、论文汇编》,或在《江苏气象》上发表,或组织学习论文、调研报告的专题论坛。
5、本制度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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