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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01-01 19:34:13浏览次数:885栏目: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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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qidian55.com 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职务、姓名、性别,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以及最后一次交纳党费的月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联接部应加盖骑缝章,统一编号,并注明介绍信的有效期限。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注2: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也可以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通信传递。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员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注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新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把这支队伍管好,管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三至六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二、党员短期外出三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三、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四、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五、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七、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八、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或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九、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收。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考核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其具体工作由培养人负责。 二、凡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三、考核工作由支部临时派支委成员会同培养人一同进行。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装入该积极分子档案。 四、考核材料要以记实为主,公正客观、实事求是,避免空洞的议论。 五、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人必须同被考核人进行谈话,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六、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支部写一份思想汇报。 七、支委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情况,党委每年听取一次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有专题会议记录。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培训制度 一、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集中培训两次。 二、一般情况下,普通积极分子由基层党支部负责培训,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和当年发展计划的由党委负责培训。培训班可吸收外围积极分子参加。 三、每次培训结束时,积极分子均要写一份学习体会,支部将学习体会和学习情况一并归入积极分子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整顿

www.qidian55.com 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整顿工作在党委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整顿一次。 二、整顿工作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表现和定期考核结果,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整顿结果要及时上报党委。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按普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年度发展计划三个档次分类造册。 四、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分类,不能以提出入党申请时间的早晚来“论资排队”,必须注重实际表现。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积极靠近党组织、群众威信好的普通积极分子可列入重点培养对象的层次来管理,对虽已列入重点培养对象或发展计划的,但工作表现一般,长期没有思想汇报,不积极靠近党组织的要降为普通积极分子,对于入党动机不纯或违反党纪的一律开除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五、普通入党积极分子,经考核整顿已列入到重点培养对象的时间,要从整顿调整后的时间算起,绝不能任意更改时间。 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均要按普通、重点和列入当年发展计划三个类别逐人建立档案。党委要建立花名册,全面掌握情况。 三、归档材料的范围是: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定期考察材料、综合考核材料、培训情况、自传及其它材料。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仅要看其是否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还要看其是否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其一般的程序应该是: 一、一般要经过党小组提名(无党小组的可以不经党小组提名)或者团组织推荐的优秀青年团员。 二、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讨论确定,同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无支委会的经党员大会通过)。 三、将支委会的研究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四、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注(一):支委会在讨论确定前要对申请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 1、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 2、通过查阅档案和有关知情人,了解申请人成长的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其他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3、与申请人谈话,鼓励其成长进步,了解其入党动机和态度。 4、个别听取党员对申请人的评价,征求党小组和支部委员对申请人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看法。 注(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应该比照党员条件来确定,但也不能把党员条件同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画等号。一般来说,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 1、年满十八岁,为中国公民,主动申请入党,有较强的入党愿望,积极靠近党组织。 2、承认党的纲领并愿意遵守党的章程,具有初步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觉悟,自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3、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在生产、工作、学习等岗位上表现比较突出。 4、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思想作风正派,注意团结同志。肯干助人为乐,具有奉献精神。 接受预备党员程序 接收预备党员工作程序,是党组织实施壮大党员队伍目标的具体工作步骤,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一般说来,这个程序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在接收预备党员时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政治审查 党组织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未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入党。 (一)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看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二)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方法,一般采取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三)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需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主要内容有:本人简历;政审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

www.qidian55.com 时说明是本人交待的还是被组织查出来的,或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曾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调查的结果(要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的问题或疑点);结论意见(对查证结果综合分析,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程度及本人认识,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二、党委考核 党支部对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认真培养、教育、考察,在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为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后,将有关情况和材料报上级党组织预审。上级党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要进行认真的审查,从中审查入党手续的有关问题,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并派人对发展对象进行考核,经考核党委认为可以履行入党手续,再将《入党志愿书》发给党支部。 三、进行公示 党支部将党委考核通过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安排经过公示没发现问题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指派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找申请人谈话,进行党性教育,同时将《入党志愿书》的有关内容解释清楚,指导申请人填好《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在安排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同时,按党章规定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确定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介绍人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这是因为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利于其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 五、支部委员会审查 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应该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的考验等。 (二)审查入党对象本人的经历及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是否填写清楚,与组织掌握的情况是否一致。 (三)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意见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讨论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凡经支部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六、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并上报决议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是党章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因此,党支部必须认真开好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其主要程序是: (一)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指定会议记录人员。 (二)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四)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和征求党内对外群众意见的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 2、申请人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 3、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 4、党内外有关群众对申请人的表现情况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评价和意见。 5、对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 6、支部委员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五)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讨论中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 (六)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能够解释说明的,应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 (七)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时申请人不必回避。 (八)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则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否则,由支部保存备查。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召开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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